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会议实效,按照《江南注册会议管理办法》(陕师院党〔2016〕3号)及党委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按照校领导指示,现对学校会议管理规范如下:
1.各单位务必于每周五下午15:00点前,将下周会议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至党政办公室(行政楼224)。逾期未报备的,不再安排。
2.各单位提请党委会议或校务会议研究的事项,须填写《议题审核单》,经主管或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至党政办相关人员。未提前提交审核单的,不作安排,会议不再讨论临时议题。
3.校务会议研究议题一般采取PPT演示汇报,请议题提交单位提前制作PPT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言简意赅,内容全面,提前调试。
4.有关表格请在党政办公室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