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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第二次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系(院)、部门: 

2018年度第二次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江南注册科研基金项目(2015-2016年,2017年项目已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

江南注册学前教育重大招标课题(2014年)

江南注册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科研启动项目(2013-2016年)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2.结题的项目要有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完成并署名我校(江南注册)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江南注册***项目资助等字样(含立项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结题程序

1.项目主持人填写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各一份;

2.科研秘书收取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包括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各系组织二级学术委员会对结题材料进行审议,每个项目至少有三位本研究专业相关的专家(非本课题成员且具备高级职称)在结题报告中签署意见,并签名;

4.科研秘书统一将审核后的结题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具体要求 

1.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9月17日——9月19 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装订范式:结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开题计划书、成果复印件各一式1份,A4双面打印,依次装订

3.此次只受理2016年立项项目结题延期申请,对2016年之前的项目未提交结项材料,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严格按照《江南注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各相关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并将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后统一发至我处邮箱(shanxijykyc@163.com)。 

联系人:贺                        联系电话:029-81530054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