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学函〔2018〕41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暑假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学生稳定安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暑假放假安排
学生假期:2018年7 月14 日(星期六)起放假。2018年9 月1 日(星期六)、2 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 月3 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18 级新生9 月8 日(星期六)、9 日(星期日)报到;专升本学生9 月1 日(星期六)报到。
二、切实做好矛盾隐患排查工作
在暑假前和秋季开学后,各院(系)要组织专项人员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工作。尤其涉及学校和学生、师生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消除矛盾,彻底整改隐患。并于2018年7月12日前将放假前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交于学生处教育管理科;2018年9月6日前将院(系)开学初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报告,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三、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防滋扰、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提醒学生,离校时,要整理好自己的日常用品,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务必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域嬉戏、游泳;晚间外出,尽量结伴而行,女生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谨防滋扰;天气炎热,谨防中暑,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到卫生条件差或者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预报做好灾害预防及避险工作。
2.加强法纪法规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纪法规,暑假期间走亲访友或与同学朋友聚会时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发挥好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救助,并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人际交往障碍、家庭变故、学习和就业压力大等学生的假期学习和生活,引导他们做好自我调适。
4.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暑假放假时间比较长,要引导学生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四、认真做好学生管理各项工作
1.做好假期留宿学生的精细化管理。各院(系)要按加强稳定安全形势研判,及时消除稳定安全隐患,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各院(系)对暑期留宿学生要进行逐一登记,尤其是少数民族学生留校情况,注明留校主要原因等信息,并填写《江南注册学生假期留校住宿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二份,于2018年7月12日前分别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和后勤公寓管理办公室。各院(系)主管学生的副书记和辅导员为学生假期留宿的主要负责人,并选派专人管理,建立留校学生群,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
2.落实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确保离校学生安全到家,要求学生返家后要通过各种方式告知所在院(系);如各院(系)未能按时上报假期去向登记,所有责任由各院(系)自行承担。暑假期间,严禁学生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出游;开展大型学生活动或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审批同意。提醒学生提前订购返程车票按时返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
3.做好暑期“三下乡”学生管理工作。各院(系)要提前制定安全预案,安排指导老师,明确责任,随时保持联系,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对参加活动的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别要高度关注极端气候变化,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确保安全出行、安全实践、安全返回。
4.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院(系)辅导员于2018年9月2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于2018年9月3日上午10点前报送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附件:江南注册学生假期留校住宿汇总表
学 生 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