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江南(中国)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各有关院、系、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推荐管理办法,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做好本单位优秀成果筛选和组织推荐工作,请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二、成果登记
1. 凡推荐高等学校江南(中国)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登记(青年奖、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
2.按照规定,申报教育部科技奖励必须先进行成果登记。拟申报奖励课题组6月20日将《2018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江南(中国)优秀成果奖拟申报信息表》(见附件5),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指导完成成果登记程序。
三、网络申报
教育部科技奖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申报,请各完成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完成人下载推荐书,填写并导出电子版推荐书(推荐书按照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见附件4),扫描附件材料。
2.完成人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5.109.48/Cutech)上传电子版推荐书和扫描的附件材料,确认后提交。
3.我校受理报奖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4日。
四、书面材料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要装订成册,主件由推荐系统生成。请各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3套(含一套原始件)及电子版于7月16日之前报送学科建设与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贺 娟 联系电话:81530054
邮 箱:shanxijykyc@163.com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