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学校在行政办公楼第四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印发《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及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陕办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校党委书记付建成主持学习会。
学习会上,幼儿教育学院院长何善平教授结合自己的思考和研究,为与会人员作了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以《意见》为重要依据,深刻归纳和阐释了“幼教35条”的历史地位,以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系统讲解了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价值取向、主要举措,并就我校落实“幼教35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指出,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特别就我校如何落实“幼教35条”,何教授提出了独到的见解。首先,他认为应深入思考如何发展我校学前教育学科专业群。到2035年前,学前教育作为我校的学科专业的特色,如何从学科群、专业群角度来建设需认真谋划,建议在师资、科研、教改、设备、组织机构等方面应有“群”意识、“群”思维、“群”行动、“群”发展、“群”成功。其次,在大规模招生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内涵?他认为应该推进校-地-园-企人才培养模式向纵深发展,不断扩大影响力和话语权;建设基于保教融合理念的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利用有利时机,打造特色幼教品牌,创建幼教集团。第三,着眼师范类专业认证,做好合格评估工作。专业认证标准高于合格评估标准。改制是取得出生证,合格评估应是取得合格证,专业认证是取得健康证,影响招生、就业、专业影响力和话语权。第四,发挥我校特色,开创我校幼儿园教师职后培训新天地。
在学习和交流发言的基础上,付建成书记结合学习内容谈了四个方面意见。第一,紧抓学前教育发展机遇,进一步彰显办学特色与优势。《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建设发展的前进方向和重大举措,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我们学校是一所以学前教育命名的本科院校,承担着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和培训的重要任务,这也是我校最突出的特色和立校之本。更是我校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所在。因此,要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功能定位,对照新出台的《意见》,紧抓发展机遇,进一步谋划学校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彰显学前教育发展特色,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质量、江南(中国)、师资队伍、社会服务、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做强特色,以特色引领发展,以特色树立品牌,以特色塑造形象,变特色为学校的发展优势。
第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一要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把优良作风树起来,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拍板负责。三要把党建责任扛起来,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第三,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以规范化引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内容全面细致,符合基层实际,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四,坚持以德立身,筑牢师德防线。教育部研制并印发的《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提出倡导希望,划定基本底线。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教育部还制定印发了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意见》,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为确保《准则》、《意见》精神宣传到位,各单位要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将《准则》、《意见》内容作为各单位师德培育和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教职工普遍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培训活动。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推介,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实际,对标教育部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健全有关师德师风的责任、监督、查处和问责机制。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各党总支书记以及教务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工会、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学习会。
(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 审核:庞蔚江)